斯里兰卡泰米尔人的种姓制度斯里兰卡泰米尔人的种姓制度与僧伽罗人的种姓制度在形式上基本相同.但相比较而言,在种姓的等级制度上划分的更为具体和严格。不同点是泰米尔人的种姓制是以宗教为基础,用宗教把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关系加以制度化。泰米尔人的最高种姓为“惠拉拉”,也是耕种者的种姓。这个种姓占泰米尔人的60%,是最强大的种姓集团。多数地主、富商、著名律师、医生和政府官员均来自这一种姓。 除此而外,泰米尔还有如下种姓:库鲁迦尔—祭司人的种姓;克雷亚尔—渔民的种姓;考维瓦尔—做饭和杂工等仆人一类的种姓;萨塔尔—金银匠的种姓;那杜瓦尔—乐工的种姓;瓦那尔—制衣人的种姓等.在泰米尔人中还有一些地位最低下的所谓“不洁的种姓”,如:安巴达尔—理发匠的种姓;帕拉—苦工的种姓;那拉瓦—酿酒工的种姓,库沙瓦尔—陶工的种姓;赛奈尔—纺织工的种姓;趣达亚尔—石灰工的种姓;迦基里亚尔—皮匠的种姓;帕拉亚尔—清洁工、丧葬工的种姓,图伦巴—洗衣工的种姓等。“不洁的种姓”处在泰米尔种姓制度的最底层,印度教把他们看作是“贱民”、“不可接触者”。他们不但不能与其他种姓的人同吃同坐,连用同一井水也不允许。甚至贱民的影子落到别人的身上也被视为是一种“玷污”。 因此,在以前还不允许他们日出时外出.在宗教的信仰中,“不洁的种姓”更是受到歧视,目前一些私人的神庙仍不许他们进入.不管是僧加罗人还是泰米尔人,在种姓制度的束缚下,婚姻必须门当户对,一般种姓都毫无例外地实行内部通婚.高种姓则尤其注重保持自己“高贵的血统”。目前,在城市中由于受商品经济和文化进步的影响,这种情况已有所改变。现有的种姓已不能完全表明一个人的社会地位,种姓与原有职业的联系也越来越少,不少低种姓的人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社会地位和财富,已成为当今斯里兰卡社会中不可忽视的力量。 |